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布《仙女湖区区本级第一批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》的通知
作者:仙女湖    更新时间:18-07-19   
 

  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办事处,区直各部门,驻区各单位:

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持续深入推进“放、管、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,根据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赣府厅字〔201829号)、《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一批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》(赣政务发〔20172号)、《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一批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余府办字〔201828号)精神,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,现将《仙女湖区区本级第一批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》(附件)予以公布。

  区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相关事宜规范业务办理,确保企业和群众“一次不跑”。对列入“一次不跑”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,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前往现场办理。对仍需前往现场办理的,应主动告知,并按当事人意愿办理。要按照分批推进的要求,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,对有可能实现“一次不跑”的政务服务事项,要再次进行系统梳理,努力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“一次不跑”。

    

附件:关于公布《仙女湖区区本级第一批“一次不跑”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》的通知.doc

     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7月9